2008/12/19

Sometimes Democracy Doesn't Work!

前些日子,女儿的球队要选择每周训练的时间,让家长投票。结果几乎每个可选择的时间都有人因为各种理由无法参加,区区十几个家长,竟然经过两轮投票也没能决定到底什么时间合适。球队经理不由得发出感慨:“Sometimes Democracy Doesn't Work!”

在西方文明主导的“现代社会”里,我们通常假设民主在大多数时间是有效的,那么这里所谓的“大多数时间”究竟都是些什么情况呢?

首先,众人投票选择的对象绝不能超过两个。选举理论(Voting Theory)明确地告诉我们,一旦选项超过两个,任何投票计票方式,都无法避免“循环不理性”,也就是喜欢A的比喜欢B的多,喜欢B的比喜欢C的多,而喜欢C的又比喜欢A的多!这个数学定理残酷地表明,民主在理论上只能用来“二选一”。再多一个选项,投票选举甚至连基本的理性结果都不能保证。

其次,即便只有两个选项,如果支持A和B的人数非常接近,民主同样面临着技术上失灵的窘境。由于选举计票过程必然会产生一定的误差,当双方差距非常接近时,输家会非常自然地质疑投票和计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,从而挑战当选一方的合法性。2004年美国大选佛州的计票过程就是一个民主过程失灵的例子。最终,选举以司法裁决的形式结束:停止重新计票,接受目前的结果。

如果当年司法裁决引起戈尔阵营的强烈反弹,继续抗争,各种不堪设想的社会后果都有可能发生。因此,候选人和他们的选民都必须准备好“妥协”,没有妥协精神的民主是社会灾难的源头。这个“妥协”对于胜者而言是保持谦卑的心态,在具体操作上切实保护少数派的基本利益;而败选一方,则应该接受现实,并通过积极合作最大化自己的利益。否则,选出多数很容易,形成多数对少数的剥夺会更容易。

什么样的人群才有可能“妥协”呢?说到底,只有根本利益相同或者近似的人群才有可能在重大问题上妥协,当选择的对象完全不共戴天的时候,指望民主机制能有效简直就是天方夜谭!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台湾的所谓民主是根本没有希望的:难道真有人会天真到相信可以指望两群连国家认同都不一样的人,通过和平的民主投票把问题解决了?

回到开头的问题,为什么投票选择时间会失灵呢?首先,大家的选择比较分散,没有特别突出的对多数人合适的选项;其次,每个人在“最大化自己利益”的时候,缺乏妥协精神。这个问题最终解决只有两条出路:(1)各家重新安排一下日程,彼此提供一些互相帮助(2)实在安排不了,又不愿意改变自己日程的,就只能退出球队。

在社会政治生活中,人们有自由选择(2)吗?或许等到人类可以任意移民宇宙,浩瀚星空可以畅通无阻的时候吧。呵呵!

没有评论: